温哥华华人母亲去世留房屋给两子女 其余3子女告上法庭推翻遗嘱
一位温哥华华人母亲的遗嘱清楚地表达了她的意愿:她希望将价值不菲的房屋留给照顾她晚年生活的两名成年子女,这是她 230 万元遗产的主要部分。但是她的其他 3 个孩子利用 BC 省法律规定遗嘱必须提供配偶和子女。
汤女士( Bo Kam Tom )的遗嘱本来将房产分配给了 Rose Thai 和 Samsun Tom ,该房产在 2015 年的价值为 $170 万。这将使他们每人获得 $85 万,再加上从剩余的 $70 万遗产平均中,每人可以再获得 $14 万,总共每人各得 $99 万。
然而,其他 3 名子女 Linda Tang 、 Faye Wong 和 Jack Tom 每人只能得到 $14 万。
主审法官承认, Rose 和 Samsun 在母亲的最后几年里是其主要照顾者,但也指出,当汤女士在 1960 年代移民温哥华时,所有 5 个孩子都通过从事各种工作以及在家庭商店打工,为家庭经济做出了贡献。
最高法院的法官修改了汤女士的遗嘱,给予 Rose 和 Samsun 每人 $30 万,然后将剩余的 $180 万遗产进行平均分配,使 Rose 和 Samsun 每人获得 $64 万,其他三人每人获得 $34 万。
Rose 和 Samsun 对这个决定提起上诉,上诉法院根据遗产的比例再次重新分配了遗产,给予 Rose 和 Samsun 每人 30% 的份额,给予其他三人 Linda Tang 、 Faye Wong 和 Jack Tom 每人 13.3% 的份额。
这种 60:40 的分配比例低于汤女士在遗嘱中设定的 85:15 比例,但 Rose 和 Samsun 的遗孀 Joyce Tom ( Samsun 在审判前去世)都对这个裁决表示满意。
他们的律师 John Whyte 表示, Rose 、 Samsun 和 Joyce 在母亲的最后三年里,确实在照顾她方面做出了 “ 超出寻常的努力 ” 。因为母亲与他们之一同住了三年,而且母亲在遗嘱和一份备忘录中明确表示希望奖励他们的帮助。
Whyte 表示: “ 对他们来说,尊重母亲的意愿非常重要。 ”
他说,上诉法院的裁决在平衡遗嘱制定人明确陈述的合理意愿与为遗嘱制定人的家庭成员提供保障之间发挥 “ 重要 ” 作用,即上诉法院和其他裁决所称的遗嘱变更裁决中的 " 感知冲突 " 。
他还表示,这个决定将影响其他类似案件, “ 我被告知这个决定在其他省份也引起了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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